【ACTIY可持續專訊】新加坡高效廢物管理系統 打造可持續希望
#3R原則 #源頭減廢 #實現垃圾處理規範化
被譽為「花園城市」的新加坡是以整潔、優美的環境聞名於世。 在聯合國人居署發布的《世界城市狀況報告》中,新加坡在污染控制、交通管理和水處理領域等方面都給予了很高的評價。
新加坡政府採取積極主動的廢物管理方式,大量投資於先進的廢物處理設施,讓這個島嶼減少了對堆填區和焚化爐的依賴,打造更綠色和更可持續的環境。
新加坡國家環境局製定「3R」原則 源頭減廢
新加坡以「零垃圾國家」為目標,在垃圾分類方面,從源頭開始控制垃圾的產生,並努力實現垃圾的重複利用和回收,給予垃圾第二次生命。 根據統計,新加坡有560多萬人口,每人每天產生近1公斤垃圾,56%的垃圾會被回收再利用。
新加坡採取減量化控制原則的嚴格垃圾處理辦法,以「3R」原則(減量化、再循環、再利用)為核心,從源頭減少垃圾的產生,並透過資源化處理盡量對垃圾進行循環利用。
為了減少垃圾量,新加坡國家環境局亦製定了三個重要策略:減量化、再循環、再利用
一是減少垃圾的總數。 從2007年起,透過政府、工商界和非政府組織聯合發起簽署「自願包裝協議」。 依照協議,簽訂協議的公司包括產品生產商、零售商、批發商等,要主動制定減少包裝數量的標準,減少包裝生活垃圾上萬噸,政府從中節約了數億元新幣的經費支出。
二是焚化減少垃圾體積。 從1970年代後期,新加坡國家環境局開始啟用焚化廠。 每天垃圾收集商從新加坡各地收集垃圾後,將可燃燒垃圾運送至新加坡的4個焚化廠,透過焚化可減少90%的垃圾體積。
三是推動垃圾循環利用。 新加坡政府利用混凝土再生材料,使建築垃圾再循環率達98%;利用電子垃圾的回收拆解,發展城市垃圾處理的新產業;積極開發潔淨能源,從而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。
制定嚴格的法規 實現垃圾處理規範化
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固廢處理的法律法規及品質標準,包括《環境保護與管理法》《環境公共健康(有毒工業廢棄物)管理條例》《環境公共健康(一般廢棄物收集)管理條例 等。 這些法律法規對新加坡垃圾的收集及處理作了詳盡的說明與規定,並且具有可執行性,同時也有助於實現垃圾處理規範化、科學化與永續發展。
新加坡政府對亂丟垃圾的行為採取教育與嚴懲雙管齊下的措施,增強了監督處罰力道。 在公共場所,若被執法者發現違反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令,就將面臨高額的罰款。 例如,即使向馬路上丟根橡皮筋,一旦發現就要被罰款300新幣(相當於1500多元港幣)。